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的通知
日期:2013-04-27 14:29:04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889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精神,我校将开展“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国家级特色专业、省重点专业、中央及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所在专业等选用的教材。
二、申报数量
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申报教材4部。
三、申报材料
1.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附件3)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2.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附件3)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编写提纲及样稿,1式2份。
3. 请各部门收集、汇总本部门的申报材料,并填写《“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书面稿和相应的电子稿一份。
四、申报时间
将申报材料务必于5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件传至邮箱: 3455226@qq.com
五、其它
1.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2.请拟申报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的老师仔细阅读《“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3. 曾获省级教材建设立项但至今未完成教材编写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再申报教材建设立项。
 
 
 
附件 1.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  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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