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5-31 10:45:01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3353
各院、部、处、办: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苏教高〔2013〕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3年我校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遴选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通过开展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并发挥优秀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校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的基本条件: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研究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进一步区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点课题和招标课题。
三、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3年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具体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名额
1.设招标课题6项,不占申报部门指标,择优立项;
2.各部门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申报名额见附件2。
(二)遴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应认真研究苏教高〔2013〕9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择优推荐到学校。
2.专家评审。学校将聘请富有教学经验与学术水平、学风严谨、秉公办事的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对课题进行评审。
3. 审批立项。校级教改课题采用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的方式。专家评审委员会产生推荐名单,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后公布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五、项目管理
1.校级教改立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重点课题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项目由教务处以项目管理的形式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教改课题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经费投入,加强校级教改课题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增强教师教学工作底蕴,及时将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人才培养的现实生产力。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4);
4.请各部门填报《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填写时申报项目请排序填写。
请务必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主8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谢玥,联系电话:81050870;电子邮件:3455226@qq.com。
附件: 1.2013年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教改课题申报名额
3.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4.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申报材料目录
5.南通职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南通职业大学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