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公选课从本周二(3月4日)20点开始选课,3月9日20点选课结束。
根据教育部规定,ÿ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在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中选修2门并通过考核方可毕业。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共八门,包括
课程代码 |
A990243 |
A990244 |
A990245 |
A990246 |
A990247 |
A990248 |
A990249 |
A990250 |
课程名称 |
艺术导论 |
音乐鉴赏 |
美术鉴赏 |
戏曲鉴赏 |
戏剧鉴赏 |
影视鉴赏 |
书法鉴赏 |
舞蹈鉴赏 |
我校该八门课都为16学时,1学分,请注意辨别,其余课程都为普通类。请同学们选课时注意上课起止周。
具体选课时间安排如下:
3月4日20点-3月6日19点:2014级集中选课,开放三门;
3月6日20点:2015级开始选课,开放第一门;
3月8日20点:2015级开放第二门,如有名额多余,期间将开放第三门。
公共艺术类课晚上从18:00开始,普通类公选课从18:30开始上课。
学生选课注意事项:
1、根据教学计划,毕业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公选课学分(包括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2学分),其中2014级要求修满6.5学分,2015级要求修满7学分。普通类公选课学分除了ÿ学期的选修公选课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具体办法参照《南通职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2、选课时注意查看各课程相关的选课条件和上课时间,以免与必修课冲突。
3、根据规定学生不得选与专业教学计划相同的课程,不得反复选修同一门课,否则不计学分。
4、选课名额将采取逐步放开的原则,ÿ天的8点和20点将开放部分名额,请同学们随时注意查询。
5、密码遗忘的同学可在数字平台登½界面进行密码初始化。
选课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于上班时间至主¥803咨询。
教务处教务科
2016年3月4日
附:取得公共选修课学分的途径:
1、参加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2、学分制实施条例规定对参加国家、省级考试或竞赛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抵补任选课学分。
(1)非英语专业专科生通过CET-4或CET-6者,分别奖励英语四级2学分,英语六级3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专科生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奖励2学分;通过省计算机三级考试者奖励3学分。
(3)参加国家和省级教育系统组织的课程竞赛、体育比赛、科技制作、社会实践、艺术类比赛等,个人获奖者,可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以5、3、2学分的标准奖励,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学分的标准奖励;如获团体奖,则主力队员(约30%比例)和一般队员均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学分。
(4)参加与上述相当的竞赛、考试,成绩优异者经学校同意也可给予奖励学分。
(5)ÿ超额获得一张专业技能证书,奖励2学分。
3、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作品一篇,奖励1学分;
4、在校期间参加本科自学考试,与所学专业不重复课程成绩合格,奖励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