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27 09:42:17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754

 

通职大教务〔2017〕1号
 
 
关于编制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效益,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一、 总体要求
本项工作要以调查研究为先导,以行业标准作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对高职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新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等有关文件,并将文件的精神要求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中。本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近年来高职生源的多元化趋势,设计适合学生学习、发展的多样化培养方案,以促进高职人才均衡与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是学院的“一把手工程”,各学院院长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 调研与初稿
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掌握区域经济、行业企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及其变化趋势,组织专题研讨,以“八个对接”作为大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方向。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的重点是按照普招、单招、提前单独招生、专本对接、中高衔接、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留学生、注册入学等不同生源类型,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适应能力,分类编制培养方案,以保证达到相同的基本培养目标。资源条件许可的专业要主动积极地开展分类培养,条件尚不成熟的专业在后继教学要求和教学大纲也要显著体现这一原则。同时,今年将重点修订2017级留学生专业和注册入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形成的截止时间:4月30日。
2. 方案论证与修改
各学院分别组织召开包括校外专家在内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专题论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须在2017年4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会议安排(校外专家基本情况表,打印稿和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各院推荐的人员经审核通过后聘为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校外专家;2017年5月1日前组织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后请按专家意见完成方案的整改,2017年5月13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 方案编制
5月14日~6月15日,下载“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学校ftp /教务处/专项工作/2017级教学计划),各学院按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通过教学计划编制系统编制和上报201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院长审核须在6月3日前完成。
本项工作的全部原始材料(具体内容见“2017级专业教学计划编制意见”)由各学院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对应电子档请于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南通职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