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的选课安排
日期:2018-09-06 00:34:51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3818

             本学期2016级公共艺术限定性选课从9618:00开始,限选两门。考虑到2016级学生外出实习,本次课程国庆节左右结束,晚上上课时间为18:00-21:00。请同学们相互转告!根据要求,2016级毕业前须修满公共选修课7.5学分(包括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2学分)。

根据选课情况,2017级原海门学院学生(经管学院、艺术学院)将于9818:00开放一门公共艺术限定性课程。其余2017级学生公共艺术限定性选课选课时间从9月10日12:00开始,公共艺术类公选课将于9月12 日20点结束
非公共艺术类公选课暂定第4周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放假安排,9月23日放假公选课停课,9月29日调上10月4日的课程,9月30日调上10月5日的课程,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停课。
附:公共选修课关于奖励学分的相关条例(此奖励学分不可代替公共艺术限定性选课学分)
(1)非英语专业专科生通过CET-4CET-6者,分别奖励英语四级2学分,英语六级3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专科生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奖励2学分;通过省计算机三级考试者奖励3学分。
(3)参加国家和省级教育系统组织的课程竞赛、体育比赛、科技制作、社会实践、艺术类比赛等,个人获奖者,可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以532学分的标准奖励,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学分的标准奖励;如获团体奖,则主力队员(约30%比例)和一般队员均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学分。
(4)参加与上述相当的竞赛、考试,成绩优异者经学校同意也可给予奖励学分。
(5)每超额获得一张专业技能证书,奖励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