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实验(训)室和危化品安委会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09-25 11:19:39  发布人:jwc  浏览量:904

各学院(部、中心):

经学校实验(训)室和危化品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于国庆节前开展全校实验(训)室安全卫生大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

2.有没有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制度。

3.有没有安全教育记录。

4.实验(训)室安全设施(包括消防、灭火器等)是否齐全完好。

5.实验(训)室是否按“6S”管理要求,进行标识,环境卫生状况如何,有无废弃物或无关物品。

6.实验(训)室有无设备仪器清单,帐物卡是否对应。

7.实验(训)室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和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8.实验(训)室有无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9.实验(训)室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按制度对仪器设备、水电等进行安全规范管理。

10.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重点是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时间:2020930日下午3:00

2.检查采取分组方式进行,分组情况如下:

检查地点

实训楼(主楼旅游实训教室)

华夏楼

江山楼

技师学院、汽车实训、南校区轨道实训室

组长

周开俊

董杨琴

 

陈瑞明

成员

  轶、葛  滨、吴明圣、施春艳、王  慨、邱 

吴志强、陈霞

李铁军、陈先进

宋志鹏、樊登柱、张佳兴

集中地点

实训楼大厅

华夏楼底楼大厅

江山楼底楼大厅

主楼大厅

注:各学院(部门)实验管理人员在场。

三、检查要求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检查组应要求各学院(部门)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专委会将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将整改通知书发给各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或实验实训室应立即停用,切断水电气后就地封存,待修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教务处(代)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