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前期各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在开学初对各学院、部、中心所属实验(训)室进行集中检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一、整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做好期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排查实验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有效组织安全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上学期期末及假期省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相关教学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实验室常规安全检查和卫生情况检查;
3、实验室文化建设情况检查;
4、各院部实验室本学期各项实验实训教学准备情况;
5、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20日,具体时间各组商定。
四、检查人员:
组长:徐 胜
副组长:周小青、金国林
成员: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和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院、部、中心应在集中检查前完成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实验实训室自查表》,并于9月18日前交至教务处。
2、各组召集人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实验室检查记录表》,未发现问题的,表格直接签字带回;有问题需整改的,记录表反馈至学院,学院需于一周内完成整改,
3、各院部整改完成后,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实验(训)室检查整改反馈表》,并附整改后现场照片,9月29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留存。
4、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人员于10月12日前将《南通职业大学实验(训)室整改情况复核表》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开学初实验室检查的通知 -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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