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2016-1学期实践课表的通知
日期:2015-09-08 09:59:41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414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实验实践的要求,请各学院在第一至第二周编制完成实验课表;第三周各实验室将课表上墙;第四周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检查。
课表编制要求,凡在教学计划中有实验实践课时安排的,课表中均应注明时间、地点。
教务处
2015年9月7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实验实践的要求,请各学院在第一至第二周编制完成实验课表;第三周各实验室将课表上墙;第四周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检查。
课表编制要求,凡在教学计划中有实验实践课时安排的,课表中均应注明时间、地点。
教务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