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
现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开展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请大家参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申报,符合条件都均可申报,申报材料(电子档和打印稿)请于9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3455226@qq.com)。各申报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请到“职大教务群共享”或“ftp://ftp.ntvu.edu.cn/教务处/2015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下载,谢谢。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
申报材料下载:15年南通市第二届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rar
关于开展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通教高职〔2015〕20号 各有关院校: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在通高校教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已获得过南通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市或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市或全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9年以后所取得。 三、推荐限额 每校申报限额:南通大学不超过9个,其他院校每校不超过6个。 四、申报材料 (一)总体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一等奖项目的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单位最多5个,主要完成人员最多10人)。 (二)材料类别 1.书面材料 (1)《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 (2)《南通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十份; (3)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1)(2)(3)(4)的电子版,请同时向南通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邮箱:jsnthwp@126.com)报送。 请各有关院校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