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省级重点专业群建设预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5-06-26 10:40:02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885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群建设管理,确保省级重点专业群以“优秀”成绩通过终期验收,学校决定开展 “十二五”重点专业群建设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范围
主要包括省级重点专业建设任务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情况等。检查范围为我校在《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中立项的4个省级重点专业群。
三、检查的程序与时间
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于7月6日前将《“十二五”重点专业群检查报告》(见附件1)中第四项“建设进度表”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档1份,纸质档5份)。
7月7日起,对立项的重点专业群进行自查,形成《“十二五”重点专业群检查报告》和《“十二五”重点专业群学院建设管理情况报告》(见附件2),以上2份报告的纸质版本各一式五份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谢玥,联系电话81050870,电子档发送至:3455226@qq.com。
专业评议阶段:学校将在10月组织专家组对省级重点专业群进行评议,就检查结果与后继建设经费资助、使用提出整改意见。学校将参考专家组意见和建议下达相应的建设经费。
学校还将在年底安排第二轮预验收,检查各重点专业群落实专家组整改意见的情况,确保以“优秀”成绩通过明年教育厅的验收。
附件:1. “十二五”重点专业群预验收报告(省级重点专业群)
教务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