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8-31 08:18:59  发布人:jwc  浏览量:1373

各学院(部、中心):

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根据《南通职业大学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办法》(通职大教〔20209号)规定,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和专业的特点,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师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积极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经过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实验室准入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充实安全技术知识,培养安全习惯,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1、各部门在开学初应对本学期需进入实验(训)室的老师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并有台账可查。

2、各任课教师在实验(训)课的第一节课,应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安全教育(6S管理),任课教师第一次课要在《实验(训)开出记录》上有记录。任课教师每次实验(训)课要有几分钟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及防范内容的讲解,并有痕迹可查(实验报告、教学记录本或教案等)。

3、新生入学后,必须完成通识安全教育在线必修课程《实验室安全与防护》(1学分)的学习。学生学完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和开展实验活动。

4、药品学院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未完成要求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和开展实验活动。

 

教务处

20218月31